京东新通路官网(盘点京东旗下b2b平台有哪些)

第一章 概述 1.1目的及依据 为维护京东新通路平台的整体环境,更好地规范新通路商家的经营行为,保障新通路商家和用户双方的合法权益,统一平台信息发布规范,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京东开放平台总则》、《”京东新通路”开放平台服务协议》等规则和协议,特制订本规则。 1.2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在京东新通路平台(京东掌柜宝网页端http://zgb.jd.com/、APP端)经营售卖的商家(以下简称“商家”)。本规则所称新通路业务,是指以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为主体的商家在京东新通路平台开设店铺并开展销售业务。本规则不适用于京东新通路平台的自营商品。 1.3效力级别 本规则是对《京东开放平台总则》的有效补充。本规则中已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则执行,本规则未有规定的,依据《京东开放平台总则》等相关规则执行。 第二章 定义 2.1京东新通路平台:指京东新通路旗下一站式B2B订货平台京东掌柜宝网页:http://zgb.jd.com/和掌柜宝APP。京东新通路平台的主要经营模式为B2B, 即为全国线下中小门店和企业用户提供优势货源和服务。 2.2新通路商家:指在京东新通路平台从事经营售卖行为的第三方商家。分别包括POP商家和联合仓商家。 2.3联合仓商家:以快消行业中的中小经销商、批发商为主要组成部分,以乡镇为最小布设单位,与新通路在产品供应、仓配服务等多方面开展合作,帮助新通路服务半径3-5公里内的终端客户。联合仓商家允许个体工商户入驻。 2.4用户:指在京东新通路平台注册并在平台进行商品采购的用户,即线下零售商、企业用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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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入驻 3.1入驻流程及资质标准请参考:《京东新通路平台入驻流程及联合仓商家特殊招商标准、资质标准》。 3.2商家应当按照京东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严格遵守《京东用户注册协议》、《”京东新通路”开放平台服务协议》的规定。商家在选择店铺用户名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利等相关信息。 满足以下条件的商家可入驻新通路平台进行经营售卖: 3.2.1商家及其销售的商品应符合《京东开放平台招商标准》并符合京东开放平台对商品质量的相关要求。 3.2.2商家有效签署《”京东新通路”开放平台服务协议》并承诺遵守平台全部规则要求。 3.2.3商家须开通京东钱包,并以京东钱包账户作为唯一结算账户。 3.2.4 商家须按照开通类目的资费标准缴纳各项费用,具体标准详见《京东新通路业务资费一览表》。 注:跨类目经营的店铺,保证金按照就高原则收取;如经营过程中新增类目保证金标准高于店铺当前保证金余额,商家须补足差额后才能新增成功。 第四章 经营 4.1 店铺 4.1.1 商家申请店铺名、子域名等信息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开放平台相关规则,不得包含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等的相关信息。 4.1.2 商家上传的店铺信息(包括店标、店铺名称、店铺公告、店铺介绍、店铺通栏广告、店铺活动区域等)内容设置需真实、有效且与注册信息一致,店铺装修须遵守《京东开放平台店铺装修管理规范》。 4.1.3 商家应按照《京东新通路业务资费一览表》及时缴存及补缴保证金。 4.1.4 商家发布信息需遵守《京东开放平台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 4.2 商品 4.2.1 商家应保证在京东新通路平台售卖的商品为正品或其他原创非侵权商品; 4.2.2 商家应按照京东新通路平台系统设置的流程和《京东行业运营标准》的要求发布商品/服务。 4.2.3 商家不得编辑及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或《京东开放平台禁发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规定的禁止发布的商品。 4.2.4“商品如实描述”及对其所售商品/服务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是商家的基本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商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活动页面等所有京东新通路平台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其所发布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4.2.5 商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提供的服务符合承诺标准,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提供服务时承诺的标准,且承诺标准不低于国家/行业标准等。京东有权对商家经营的商品按照各品类抽检规范进行抽检。 4.3 发货 4.3.1 POP商家的发货时效应遵守《京东开放平台发货管理规则》中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承诺时效内完成发货及揽收。联合仓商家的发货时效为交易达成后48小时内商家应将用户商品订单发货的快递运单号上传至系统并点击出库;特殊商品商家在商品页面承诺的发货时间与以上不同的,或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适用其承诺或约定。 4.3.2商家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京东供应链管理服务,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以双方签订的《仓储服务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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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违规行为及处理 5.1 商家违反本规则相关规定,京东新通路将依照《京东开放平台总则》、《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京东新通路”开放平台服务协议》等规则对其进行处理,且有权在商家管理系统或卖家论坛等位置公示。 5.2商家存在违反以下任何一条规定的行为,京东新通路有权下架、删除商家所发布的相关信息,同时,京东新通路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店铺屏蔽、店铺关闭等市场管控措施: 5.2.1须遵守《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相关规定。 5.2.2不得发布新通路业务未开放类目的商品,开放类目请参看:《京东新通路业务资费一览表》。 5.2.3须按照约定时间发货或交付商品。 5.2.4其他未遵守京东新通路平台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六章 终止合作 6.1 店铺服务期届满,商家未完成下一年度续签或未到店铺服务结束日期,商家提前关店的,视为商家主动终止合作。商家主动终止合作,保证金按约定进行退还,提前关店的情形,平台使用费不进行退还。详细规则请参照《终止合作》。 6.2 若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京东新通路平台有权进行清退: 6.2.1 存在恶意竞争、影响用户权益、影响京东声誉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的行为。 6.2.2 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京东注册LOGO、域名等用于不正当宣传、商业活动,给用户造成误导、侵犯京东知识产权等给京东造成不良影响的的行为。 6.2.3 在线上、线下等渠道,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发布恶意诋毁、故意矮化京东的言论,给京东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6.2.4 商家经营的品牌对他人商标、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企业名称、产品质量标志等构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 6.2.5 违反《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严重违规扣分达100分的。 以上情形,京东新通路平台除有权清退商家、终止与其合作外,另可向商家追究其法律责任。京东新通路将按照合同约定及规则办理店铺关闭手续,并按约定情形办理保证金的退还。 第七章附则 7.1京东新通路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7.2京东新通路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京东开放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7.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京东有权酌情处理。但京东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7.4本规则于2019年3月28日发布,于2019年4月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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