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加快推进新时代对外开放支持政策(电子商务类项目)申报指南
创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奖励
①奖补政策
对在我市注册首次评为国家级、省级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在我市首次评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电子商务园区,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②
申报资料
- 奖励类项目申请表
- 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
-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
- 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 企业在“信用陕西”上查询的信用报告
-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书
02互联网百强、电商垂直领域前10强企业在西安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奖励
①奖补政策
对互联网百强企业、电商垂直领域10强企业在我市设立全国或区域总部,且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给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营业收入超过 5000万元的,给予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②申报资料
- 奖励类项目申请表
- 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
-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
- 互联网百强企业、电商垂直领域前10强佐证资料
- 在西安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相关资料
- 营业收入有关凭证资料
- 企业在“信用陕西”上查询的信用报告
-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书
西安市推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电子商务类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内容
①支持农村电商企业扩大投资规模奖励
农村电商企业扩大投资的,按其上年度项目贷款银行利率50%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②支持电商企业供应链建设奖励
电商企业与陕西省区域内专业合作社、种养基地等签订购销协议、当年农产品采购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给予农产品采购额2%的一次性补贴,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资料
①基本资料
项目申报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企业基本情况,发展规划
企业信用代码证
企业在“信用陕西”上查询的信用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书
②具体资料
支持电商企业扩大投资规模奖励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主要内容、投资规模、进度安排、目前进展、资金使用明细等);
(2)贷款合同、利息凭证、支付凭证(复印件);
支持电商企业供应链建设奖励项目
购销合同(协议),当年采购支付凭证(复印件);
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8日。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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