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些常见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比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其实都没有发放贷款业务的资质。
但是,目前实务操作上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形,比如近几年证券公司做了不少的股票质押业务(最近也因为质押标的的股价大跌而频频传出“爆雷”),其本质上其实也是贷款业务的一种。但是,严格来说,这些业务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持。
除了上述料哥提到的几类金融机构之外,还有一些大家生活当中也不少见的“类金融机构”也是可以发放贷款的。
允许设立这些“类金融机构”(它们非不是金融机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这当中,比较常见的是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等,像位于广州市长堤的“民间金融街”,因为是多家小贷公司的注册地,被老百姓们喻为“小贷一条街”。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普通工商企业之间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而偶发产生的借贷行为也合法。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贷款业务有严格的准入门槛,同时受到了监管严格,这随之而来产生出了近年饱受争议的“影子银行”。
即是那些虽然没有放贷资质的机构,通过各种绕开监管的方式来实现给企业(近年主要是投向房地产)提供贷款的目的,最典型的莫过于好些走资管通道的“非标”了。
2018年12月13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新浪·长安讲坛”上表示:“影子银行”是必要补充,但要规范经营。给近年“严打”,甚至要“消灭”的“影子银行”,似乎又留下了一丝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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